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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5.13上)

发表时间:2018/3/28 9:45:4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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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12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24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个 或一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每小题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 不选均不得分。请使用计算机鼠标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点击试题答案备选项前的按钮“□” 作答。)

(一) 中国公民张某担任国内某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6 年 12 月有关收入情况如下:

(1)工资明细表(部分数据)

姓名基本
工资
岗位
工资
工龄
补贴
托儿
补助费
工资
总额
代 扣实发
工资
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住房个人
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公积金所得税
张某17808000200201000064016163960

(2)全年一次性奖金 20000 元

已知: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 3500 元/月。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运算扣除数
含税级距
1不超过 1500 元的部分30
2超过 1500 元至 4500 元的部分10105
3超过 4500 元至 9000 元的部分20555
4超过 9000 元至 35000 元的部分251005
5超过 35000 元至 55000 元的部分302755
........................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张某当月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岗位工资 8000 元 B.托儿补助费 20 元 C.工龄补贴 200 元 D.基本工资 1780 元

【答案】ACD

【解析】(1)“工资、薪金所得”税目,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选项 AD)、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选项 C)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 的其他所得。(2)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选项 B);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包括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

【知识点】工薪、薪金所得范围

2.张某当月缴付的下列费用中,准予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是( )。

A.基本医疗保险费 163 元

B.基本养老保险费 640 元

C.失业保险费 16 元

D.住房公积金 960 元

【答案】ABCD

【解析】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选项 D)、基本医疗保 险费(选项 A)、基本养老保险费(选项 B)、失业保险费(选项 C),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 所得额中扣除。

【知识点】工薪、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张某当月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1780+8000+200+20)-(640+16+163)-3500]×20%-555=581.2 元

B.[(1780+8000+200)-(640+16+163+960)-3500]×20%-555=385.2 元

C.[(1780+8000)-(163+960)-3500]×20%-555=476.4 元

D.[(1780+8000+20)-(640+16)-3500]×20%-555=573.8 元

【答案】B

【解析】(1)应纳税所得额=(1780+8000+200)-(640+16+163+960)-3500=4701(元),适 用税率为 20%,速算扣除数为 555;(2)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701×20%-555=385.2(元)。

【知识点】工薪、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4.计算张某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20000×25%-1005=3995 元

B.20000×3%=600 元

C.20000×20%-555=3445 元

D.20000×10%-105=1895 元

【答案】D

【解析】(1)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12=20000÷12=1666.67(元),适用税率 10%,速算扣 除数为 105;(2)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0000×10%-105=1895(元)。

【知识点】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甲商业银行 M 支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乙公司为其星级客户。甲 商业银行 M 支行 2016 年第四季度有关经营业务的收入如下:

(1)提供贷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利息收入 6491.44 万元。

(2)提供票据贴现服务,取得含增值税利息收入 874.5 万元。

(3)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服务费收入 37.1 万元。

(4)提供账户管理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服务费收入 12.72 万元。 已知:金融服务增值税税率为 6%,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商业银行 M 支行 2016 年第四季度度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按照“金融服务—直接收费 金融服务”税目计缴增值税的是( )。

A.账户管理服务费收入 12.72 万元

B.票据贴现利息收入 874.5 万元

C.资金结算服务费收入 37.1 万元

D.贷款利息收入 6491.44 万元

【答案】AC

【解析】(1)选项 AC:按照“直接收费金融服务”计缴增值税;(2)选项 BD:按照“贷款 服务”计缴增值税。

【知识点】营改增征税范围

2.乙公司向甲商业银行 M 支行购进的下列金融服务中,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是

( )。

A.票据贴现服务

B.账户管理服务

C.贷款服务

D.资金结算服务

【答案】AC

【解析】选项 AC 属于“贷款服务”,企业购进的贷款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知识点】营改增项目进项税额的确定

3.计算甲商业银行 M 支行 2016 年第四季度贷款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 是( )。

A.(6491.44+874.5)÷(1+6%)×6%=416.94 万元

B.37.1×6%+12.72÷(1+6%)×6%=2.946 万元

C.37.1÷(1+6%)×6%+874.5×6%=54.57 万元

D.(6491.44+37.1)×6%=191.7124 万元

【答案】A

【解析】(1)提供票据贴现服务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2)甲商业银行 M 支行 2016

年第四季度贷款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6491.44+874.5)÷(1+6%)×6%=416.94(万元)。

【知识点】营改增项目销项税额的计算

4.计算甲商业银行 M 支行 2016 年第四季度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 正确的是( )。

A.37.1÷(1+6%)×6%+12.72×6%=2.8632 万元

B.(37.1+12.72)÷(1+6%)×6%=2.82 万元

C.(6491.44+37.1)÷(1+6%)×6%=369.54 万元

D.874.5×6%+12.72÷(1+6%)×6%=53.19 万元

【答案】B

【解析】(1)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和账户管理服务按照“直接收费金融服务”计算增值税。(2) 甲商业银行 M 支行 2016 年第四季度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37.1+12.72)÷

(1+6%)×6%=2.82(万元)。

【知识点】营改增项目销项税额的计算

(三)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 P 银行。2016 年 4 月 1 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 出票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1 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帐支票赴乙公司恰谈业务,为 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 15 万元和甲公司名称后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 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未记载 背书日期。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 利。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1.关于甲公司签发支票行为的效力及票据当事人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是支票的保证人

B.因出票时未记载确定的金额,支票无效

C.P 银行是支票的付款人

D.因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姓名,支票无效

【答案】B

【解析】(1)选项 AC: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记载,并不 导致支票无效;(2)选项 BD:支票的出票人,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付款 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在本题中,甲公司是支票的出票人,P 银行是支票的付款人。

【知识点】支票

2.关于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行为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未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无效

B.背书时不得转让的条件,背书无效

C.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支票到期日前背书

D.丙公司再背书转让给该支票,乙公司对丙公司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AD

【解析】(1)选项 AB: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但是背书行为 有效。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 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选项 CD: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知识点】票据行为

3.关于丙公司提示付款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丙公司以委托开户银行向 P 银行提示付款

B.支票无效,丙公司无权提示付款

C.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2 日起 10 日

D.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1 日起 10 日

【答案】CD

【解析】(1)选项 AC: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2016 年 4 月 1 日)起 10 日;(2)选 项 D: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

【知识点】支票

4.关于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丙公司不享有票据追索权

B.丙公司可以同时对甲公司和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

C.丙公司应按照先乙公司后甲公司的顺序行使追索权

D.丙公司只能对乙公司或甲公司其中之一行使追索权

【答案】ABC

【解析】(1)选项 ABD:票据的出票人(甲公司)、背书人(乙公司)、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 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 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 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2)选项 C:依法接受背书转让的票据,可以享有票据 权利。

【知识点】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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