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会计职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辅导劳动合同订立,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例题·单选题】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A.公道 B.公认
C.公开 D.公平
『正确答案』D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
(一)劳动合体订立主体资格——双方主体都合法
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劳动者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例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注意: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订立
(1)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但却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难点):
(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l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例题·判断题】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l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当日。(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l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l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类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重点)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长期性的合同)。
1.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⑦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责任编辑:xll)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尊享班-协议退费]
9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特训班]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通关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