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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 2011年初级经济法基础内部讲义第五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发表时间:2010/12/28 14:08: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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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4、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例题】下列各项中,可以不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有( )。
A、国家机关转让自用房产
B、工业企业以不动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
C、房地产公司以不动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
D、某商场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自行转让原房产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不免征土地增值税;工业企业以不动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和某商场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自行转让原房产属于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国家机关转让自用房产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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