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科目经济法冲刺精选辅导资料(2)

发表时间:2012/8/23 9:54:0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冲刺精选辅导资料(2),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二节 经济法的主体

一、经济法主体的界定

经济法主体,是指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或个人。这里的组织,可能是立法机关或执法机关,也可能是各类企业或非营利组织等;这里的个人,可以是本国公民、外国人,等等。

1.同一主体,可以因其参加不同的法律关系,而成为多个法律领域的主体。各类主体不管其在不同的法律中称谓如何,只要依据经济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就是经济法的主体。

2.政府可以宏观调控主体或市场规制主体的身份,成为经济法上的主体。

【考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 )。(2010年考题)

A.政府

B.各类企业

C.非营利组织

D.外国人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从人们通常所了解的主体形态,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

二、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对于经济法主体,可以从多种不同的角度,作出不同的分类。

1.从人们通常所了解的主体形态,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

2.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还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

(1)宏观调控法主体可以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

(2)市场规制法主体可分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

3.按功能不同分立法、执法主体

4.权利、义务不平等

上述的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以及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的地位是非平等的,各类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是不尽相同的。

【例题·单选题】对于经济法主体,可以从多种不同的角度,作出不同的分类。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

B.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不能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C.事业单位如果从事经济法规定的行为,同样也要接受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并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D.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主体,包括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个人等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济法主体。在宏观调控方面享有立法权或准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可以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三、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

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具有其特殊性,各类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是不尽相同的。

(一)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的差异性

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是不同的。

1.通常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主要是立法机关和部分执法机关,其主体资格需要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特别是专门的组织法的规定才能取得。

2.对于接受调控或规制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资格

(1)一般不需要有专门的法律作出特别规定,因为它们首先必须是通常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而市场主体资格取得的基本条件应当是一视同仁的。因此,其资格取得主要是依据反映主体平等精神的民商法。

(2)在经济法领域,基于社会公益的考虑,也不排除对某些特殊行业的市场主体作出特殊的要求。

(二)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特殊性

如前所述,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具有多源性或称非单一性。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特殊性表现在:

1.是在主体职权方面,更强调有关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职能的行使,更强调其经济管理职能,这已经体现在一些专门的法律规范中。如中央银行、反垄断执法机构等的职能、职权等,都有专门的法律作出具体规定

2.虽然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主要由民商法确定其资格,但不排除在市场准入方面,基于产业政策的考虑,由专门的经济法规范对其主体的资格或资质条件等作出专门的限定。

【例题·单选题】经济法主体是指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或个人。关于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是完全相同的

B.接受调控或规制的企业等市场主体资格取得主要是依据反映主体平等精神的民商法

C.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具有差异性或多源性

D.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资格需要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特别是专门的组织法的规定才能取得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主体资格取得。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是不同的。

相关文章: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科目经济法冲刺精选辅导资料第一章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科目经济法复习资料辅导汇总

关注:初级会计师考试试题 中级会计师考试试题 准考证打印时间汇总   报考指南

(责任编辑:xll)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中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1680起

        了解课程

        756人正在学习

      • 中级会计职称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不过续学校方服务

        880起

        了解课程

        559人正在学习

      • 中级会计职称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精品课程

        480起

        了解课程

        437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