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精选讲义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第一节经济法概述讲义精讲,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第一节 经 济 法 概 述
一、经济法的产生
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一般认为,现代意义的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从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到垄断阶段以后才产生的。如美国1890年通过的规范托拉斯行为的《谢尔曼法》、德国1896年通过的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都是经济法产生初期的重要立法。此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所产生的一些“战时统制法”,如德国1919年的《煤炭经济法》等,以及在1929年大萧条以后所产生的“危机对策法”,如美国1933年的《证券法》等,都体现了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协调,它们都是经济法领域的重要立法。
其实,相对于上述立法,“经济法”作为一个词语的出现要更早一些。例如,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Morelly)和德萨米(Dezamy),就分别在其著作《自然法典》(1755年)和《公有法典》(1842年)中提及“经济法”的概念,他们都认为经济法是“分配法”;蒲鲁东也曾经在其著作中提到“经济法”的概念。但他们所谈到的经济法与现代法学意义上的经济法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
在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对于经济法的研究较为深入;在美国、英国等英美法系国家,虽然一般不强调“经济法”之名,但也同样在财政、税收、金融、市场竞争等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经济法规范”。事实上,只要是搞现代市场经济的国家,就离不开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就需要由相关的经济法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规范在各国是普遍存在的。
在我国,随着改革开发事业的不断发展,经济法也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起到的作用日益明显,受到了广泛重视。目前,经济法已经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二、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指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上述经济法的概念表明,经济法作为现代国家解决特定领域里的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是调整两类特殊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要理解经济法的概念,就必须理解经济法所调整的两类社会关系,即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所谓宏观调控,通常是指对宏观经济运行的调节和控制;所谓市场规制,通常是指对微观市场行为的规范和制约。对于在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所发生的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还可以作进一步的具体分类。
经济法所调整的上述社会关系都非常重要,直接影响着经济法体系的构成,并由此影响经济法的法制建设。
(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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