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8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第二章第四节: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18/3/4 14:09:4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听说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要卡通过率?

【政策解读】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这几大变化,你一定要提前知晓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1.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2)缴纳出资;

(3)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4)申请设立登记

2.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股份;

(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召开创立大会;

(4)申请设立登记。

(四)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的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性质和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无沦其所持股份有多少,都是股东大会的成员。

2.股东大会的职权。

3.股东大会的形式。

4.股东大会的召开。

5.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董事会、经理

1.董事会的性质和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2.董事会的职权。

3.董事会的召开。

4.董事会的决议。

5.经理。

(三)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应当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

1.监事会的组成。

2.监事会的职权。

3.监事会的召开。

三、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是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增加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

(二)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

(三)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

(四)增设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

相关链接:干货!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最新考点

备考中级会计很煎熬,我们还为你准备了以下优质干货: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变化大吗?

备考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如何做题效率最高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逐条解读 你的疑惑都能得到解答!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中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班]

        3大核心课程 4大经典课程 深度伴学服务协议退费

        980起

        了解课程

        449人正在学习

      • 中级会计职称

        [冲关畅学班]

        12h考点串讲 4大经典课程深度伴学服务协议续学

        680起

        了解课程

        449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