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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20)

发表时间:2013/8/11 11:04:1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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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考生在复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本站对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指导串讲做了特别整理,以方便大家更好的备考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

行政复议决定

1.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2.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3.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考题·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时,对被申请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其违法的有( )。(2007年考题)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B.适用依据错误

C.违反法定程序

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决定。以上四项行政行为均属于应当由行政复议机关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其违法的情况。

4.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考题·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 )。(2007年考题)

A.该决定书作出之日

B.该决定书送达之日

C.该决定书作出之日起第15日

D.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第60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决定。根据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5.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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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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