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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增值税法律制度9

发表时间:2011/6/26 9:34:4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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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会计职称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会计职称相关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增值税法律制度

六、出口货物的“免、抵、退”

该方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的出口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计算思路如下:

1、计算不得免抵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离岸价×(征税率-退税率)

2、应纳税额=内销销项-(进项-进项税额转出)-上期=A>0交,<0退

(1)A>O,纳税人当期应缴纳增值税

(2)A

3、免抵退税额(最高额)=离岸价(出口销价)×退%

4、应退税额=2与3步中的较小者

5、免抵税额(找会计平衡关系)

【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3月的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

(2)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

(3)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已知2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计算该企业3月份应“免、抵、退”税额是多少?

【解析】

(1)3月份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3月应纳税额=100×17%-(34-8)-3=17-26-3=-12(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3月份应退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3月免抵税额=26-12=14(万元)

七、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按规定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解释】某项收入是否应当计入“当期”的销项税额,取决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例题】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 )。(2003年)

A、销售方收到第一笔货款的当天

B、销售方收到剩余货款的当天

C、销售方发出货物的当天

D、购买方收到货物的当天

答案:C

八、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例题】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一般纳税人的下列销售行为中,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2005年)

A、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应税货物

B、向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专利权

C、向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

D、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应税货物

答案:D

(三)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2007年新增,了解)

1、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2、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按照《通知单》所列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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