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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辅导:法律关系

发表时间:2012/3/12 15:39:5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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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一)主体

1.公民

【解释】由公民组成的特定主体,如个体户、农户、合伙人等,也可以参加某些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

2.机构和组织:包括国家机关、各种企业事业组织、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

(1)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

(2)在国内,国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唯一和统一的主体;在国际法上,国家是国际法关系的主体。

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二)客体

1.物

物,指能满足人们需要,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并能为人们“现实支配和控制”的各种物质资源。

(1)自然物:土地、矿藏、水流、森林

【解释】阳光、空气等不是物(通常不具有稀缺性,也不能为人们现实支配和控制)。

(2)人造物:建筑、机器

(3)货币及有价证券

2.非物质财富

(1)知识产品(智力成果):著作、发现、发明、设计

(2)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4.人身

【解释】活人的整个身体不能作为法律上的物。

(三)内容(权利和义务)

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作为)和消极义务(不作为)。

【解释】义务主体必须作出某种行为,即以积极的作为方式去履行的义务,称为积极义务,如纳税、服兵役等;义务主体不得作出某种行为,即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去履行的义务,称为消极义务,如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等。

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10年)

A.国有企业

B.集体企业

C.合伙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

【答案】ABCD

【解析】各种企业事业组织属于“机构和组织”,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2009年)

A.自然人

B.发明专利

C.劳务

D.物质资料

【答案】BCD

【解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选项D)、非物质财富(选项B)、行为(选项C),选项A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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