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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备考资料(10)

发表时间:2013/11/12 9:22:1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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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考生在复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本站对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精选资料做了特别整理,以方便大家更好的备考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

印花税

一、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1、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2、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1、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具体包括:

(1)知识产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转移书据

(2)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3)动产: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

(4)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解释】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也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三、税率

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四、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合同: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解释1】以凭证上的“金额”、“收入”、“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得作任何扣除。

【解释2】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算贴花。

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3、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专利证)和辅助性账簿(企业的日记账簿、各种明细分类账簿):以件数作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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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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