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中级经济法》预习:证券法律制度(6)

发表时间:2011/12/8 13:38:2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 预习:证券法律制度(6)

二、证券上市

证券的上市交易条件、暂停交易条件和终止交易条件对比表,可以通过对比加强记忆。

 
上市交易条件
暂停交易条件
股票
1)经核准已公开发行;
2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该比例为10%以上;
4)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1)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有重大违法行为;
4)最近3年连续亏损;
5)其他情形。
债券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责任编辑:xll)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中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1680起

        了解课程

        756人正在学习

      • 中级会计职称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不过续学校方服务

        880起

        了解课程

        559人正在学习

      • 中级会计职称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精品课程

        480起

        了解课程

        437人正在学习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庆江苏河北
      山西吉林辽宁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内蒙古
      河南湖南甘肃广东湖北海南四川云南
      贵州广西陕西西藏宁夏新疆青海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