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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辅导(7)

发表时间:2012/11/8 9:26: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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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考生在复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本站对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习辅导(7)做了特别整理,以方便大家更好的备考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

1、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l/3时;

(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l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解释】如果股东甲持有上市公司6%的股份、股东乙持有上市公司4%的股东,则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股东甲、乙的书面请求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①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②1/3以上的董事提议;③监事会提议召开。

【例题1】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2007年考题)

A.董事人数减至4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本题中,选项A由于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的最低人数“5人”,因此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项C最大股东李某持有股份超过了10%,因此可以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例题2】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达到了公司股本总额的40%,该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答案】√

【例题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2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答案】ABD

2、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

(1)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3)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董事会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5)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解释】该程序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基本相同。

3、会议通知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问、地点和审议事项。

4、股东的提案权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股东大会不得对向股东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6、股东大会的决议

(1)普通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解释】原《公司法》规定为“半数以上”。

(2)特别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变更公司形式

【解释】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事项与有限责任公司完全相同。

7、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关于累积投票制,注意以下几点:

①累积投票制仅用于选举董事、监事,其他选举不适用。

②普通投票制与累积投票制的区别是:普通投票制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

8、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而非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9、股东大会的职权

(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相同;

(2)《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是( )。

A、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B、转让、受让重大资产

C、对外提供担保

D、变更公司形式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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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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