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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营业税的计算
(一)服务业的征税范围
1.代理业
(1)代理报关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服务性单位将委托方预付的餐费转付给餐饮企业,并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收取服务费的,属于餐饮中介服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4)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5)金融经纪业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6)广告代理业务按“服务业——广告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旅游业
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索道、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相关链接】一般的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属于“交通运输业”税目征税范围。
3.租赁业
(1)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转租”给他人的行为属于租赁行为,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相关链接】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4)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相关链接1】融资租赁业务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征税范围,而不是“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税范围。
【相关链接2】出租文化场所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相关链接3】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的业务,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相关链接4】土地租赁,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相关链接5】出租电影拷贝,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范围,而非“服务业——租赁业”税目。
【相关链接6】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4.广告业
(1)广告代理业务按“服务业——广告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广告的播映属于“服务业——广告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5.其他服务业
包括设计、勘探、咨询等,但是航空勘探、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服务业”税目征税,属于“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二)营业额的确定
1.一般情况下,服务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各项服务业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全额。
(1)旅店业的营业额为提供住宿服务的各项收入。
(2)饮食业的营业额为向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而收取的餐饮收入。
(3)广告业营业额为从事广告设计、制作、刊登、发布等活动取得的广告收入。
(4)租赁业务的营业额为经营租赁业务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全额,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5)仓储业的营业额为经营仓储业务向顾客收取的全部费用。
(6)其他服务业的营业额为发生其他服务业劳务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和价外费用。
2.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应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可扣除部分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2011年教材新调整)
(1)服务性单位从事餐饮中介服务的营业额为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实际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包括其代委托方转付的就餐费用。
(2)外事服务单位为外国常驻机构、“三资”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营业额为从委托方取得的全部收入减除代委托方支付给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和缴纳的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3)纳税人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查验费、打单费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费用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海运费以及报关、港杂、装卸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解释】营业额减除项目发生在境内的,该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凭证必须是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外的,该减除项目支付凭证必须是外汇付汇凭证,外方公司的签收单据或出具的公证证明。
3.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4.旅游业
(1)旅游业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解释】只能减除“广告发布费”,其他项目不能减除。
6.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计算应用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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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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