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1、纳税人因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2、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3、“三税”要免征或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时减免。
4、对出口产品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对进口货物不征收城建税。
【例题】根据城建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 )。
A、纳税人当期应纳的“三税”税额
B、纳税人当期实纳的“三税”税额
C、纳税人被处罚的“三税”罚款
D、纳税人因“三税”加收的滞纳金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城建税以纳税人实纳的“三税”为计税依据,“三税”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税方法基本上与“三税”一致,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例题】某企业3月份销售应税货物缴纳增值税34万元、消费税12万元,出售房产缴纳营业税10万元、土地增值税4万元。已知该企业所在地使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为( )万元。(2007年)
A、4.20 B、3.92
C、3.22 D、2.38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城建税的计算。根据规定,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之和,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4+12+10)×7%=3.92(万元)。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三税”的一种附加税,原则上不单独规定减免条款。如果税法规定减免“三税”,也就相应的减免了城市维护建设税。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主要有: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l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相关推荐:
2011年初级会计实务全书知识点归纳汇总
2011年初级经济法基础全书知识点归纳汇总
编辑推荐:
如果您想购买会计职称考试用书,您可以在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上订购,点此直接订购>>
为了让2011级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全新推出了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全程强化班、考点串讲班、点题预测班全面辅导班次,使每位学员从基础开始,扎好根基,随后统领全书重点知识,有针对性地复习讲解,最后模拟实战考场,点题预测,讲解、练习、答疑、论坛交流相结合,为您顺利通过考试保驾护航!
为帮助广大会计职称考生复习备考,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特开设了保过班,让您一次就能顺利通过考试!!点此直接报名>
201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汇总
与其它学员进行交流:中大网校(中国考试论坛)
(责任编辑:)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尊享班-协议退费]
9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特训班]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通关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