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房产税法律制度

发表时间:2012/7/3 9:36:3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三、税收优惠

(一)一般优惠

(二)特殊优惠

四、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唯一的之月,其余均次月)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房产税。

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二)纳税地点:

房地产所在地。如果不在同一地方,按照坐落地分别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

相关文章:

2012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解析五

2012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解析四

顺利通过初级会计职称评定,可同时参加中大网校组织的职称英语考试培训

更多关注:初级会计师考试试题 初级会计师考试资料 准考证打印时间汇总 报考指南

(责任编辑:xll)

3页,当前第2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尊享班-协议退费]

        9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2980

        了解课程

        677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特训班]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2080

        了解课程

        549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通关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

        980

        了解课程

        37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