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学校、部分市(州)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校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切实保证201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安全平稳有序和公平公正,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考试安全是第一要务,是招生考试的生命线。当前,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试题泄密、考场舞弊、违规招生和中介诈骗活动仍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秩序,给维护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对此,各高等学校要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关键环节执法监察
各有关学校、有关市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考前要加强保密场所、保密设施的监督检查。考试期间,要参与视频监控考场巡查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制度,填写监督情况记录并上报省招办。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巡考制度,对每个考点都要分片包干,靠前监督。在考试期间,通过加大现场巡视力度、抽查教育考试指挥平台监控视频等方式,加强对考风考纪及监考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考务工作规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因监考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发生大规模舞弊现象和考场秩序混乱等情况。加强阅卷全程监督,阅卷现场要全程录像。加强复试巡视监督,重点核实复试工作人员是否执行回避政策,确保导师和考官在复试前不与考生单独接触。有条件的招生单位应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复试考官。要加强对数据信息的监管,试卷扫描数据光盘要按纸质试卷同等密级设密,试卷扫描数据光盘、考试成绩数据光盘要及时报省教育监察部门备案保存。各考点高校、有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和监督考点视频数据的备份工作,确保标准化考点视频数据备份完整,异地存放,查有所依。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种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围绕“严防出现试题失密泄密事件,严防发生有组织的大规模群体性舞弊事件,严防高校违规录取或体制外招生,严防因自身工作失误造成大的社会影响”这四个防范重点,加大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失职渎职、违纪违规问题的查纠力度,对出现以上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实行“五个一律”:一是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公职人员,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二是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职检查,再作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三是对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学校,一律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四是对参与或间接参与舞弊等违纪的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考生和考生家长,一律公开曝光。五是对泄露招生考试信息和与招生录取挂钩乱收费、体制外违规招生和中介招生诈骗等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查处,决不姑息。对触犯法律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绝不手软。
为了做好全省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931—8106752(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研究生科),0931—8885518(省教育厅监察室),受理此次招生考试的各种投诉反映问题;各高校也要设立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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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25日开始 考试时间1月4日—6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