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的通知
内财会便函〔2013〕26号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完善考试工作制度,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和《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内财会〔2013〕825号)要求,结合我区近几年来无纸化考试实际情况,经认真研究,我们对原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在2013年开展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贯彻实施。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1.《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
2.《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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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