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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条件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物价局,省物价局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陕西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1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二)。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
摘自《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1999]66号)
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二)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三)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二)
摘自《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人发[1999]66号)
五、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
(责任编辑: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