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7〕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hljrsks.org.cn(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14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上传照片(注意:上传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背景为红、蓝或白色,供打印准考证使用。人社部考试中心组织开发了证件照片审核工具,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填写报名信息,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加盖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考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注意事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大庆考区”
(二)现场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9日-3月15日(节假日休息)。考生的报考材料须由单位人事工作人员统一携带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名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一份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方有效)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打印工作经历证明); 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续考的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一份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方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原劳动局119房间人事考试中心)。
注意事项:1、考生须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并填写联系电话;考生报名表一经打印后,不允许再修改信息,如不按要求操作,后果自负。 2、在各县(区)私企工作的报名考生须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3月9日-3月17日。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18号公告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28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4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41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他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考场设置
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单位的考试报名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1: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7年3月1日-3月14日 | 网上报名 | ||
2017年3月9日-3月15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
2017年3月9日-3月17日 | 网上缴费 | ||
2017年5月8日-5月12日 | 领取收据 | ||
2017年5月12日-5月18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17年5月20日 | 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14:00-17:00 | |||
2017年5月21日 | 9:00-12:00 | ||
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
2017年7月底 | 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cpta.com.cn或http://www.hljrs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 | ||
附件2: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如下: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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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