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贵州2010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通知

发表时间:2010/5/14 10:15: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黔人社厅通〔2010〕361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

 

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人社局、物价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9号)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我省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六年。

(七)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三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

1、全国实行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二、考试形式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5个科目,即:《经济学与价格学基础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基中《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5个科目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2个年度内全部通过4个科目考试,方能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10

94

上午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1300-1530

下午1630-1900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各地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庆江苏河北
山西吉林辽宁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内蒙古
河南湖南甘肃广东湖北海南四川云南
贵州广西陕西西藏宁夏新疆青海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