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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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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人考中心函〔2009〕23号
关于做好广州市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16号)要求,现将我市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exam),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2009年3月23日上午9时起至5月15日下午17时止。自5月15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确认时间:2009年5月11日至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确认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9月4日

14:00-16:3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9月5日

09:00-11:30

法学基础知识

14:00-16:3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6日

0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5个科目。其中《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170号和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附件:1.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
2.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3.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发证登记表
4.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5科”):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工作,下同)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以下属免考部分科目考试的条件(报考级别为“考4科”):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经济学与价格学基础理论》科目,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与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3日。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从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三)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条第6款者还须提供相关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中级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相关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六)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级别

专 业

科 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24.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滚动)

4.考四科

01

价格鉴证师

2

法学基础知识

3

价格政策法规

4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5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5.考五科

01

价格鉴证师

1

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

2

法学基础知识

3

价格政策法规

4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5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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