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南京市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自2015年12月30日起到报名所在区领取合格证书(江宁区、秦淮区2016年1月5日开始领取)。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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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黑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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