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88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合格标准 | 试卷满分 |
66 | 110 | |
96 | 160 | |
66 | 110 | |
72 | 120 |
二、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时间:2013年11月4日- 11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证书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合格人员2013年度的准考证,无准考证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2)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3)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和《2013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
各部门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到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321室)办理资格证书。
附件:1.201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2013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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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