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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业技能鉴定网:2015年理财规划师成绩复查通知

发表时间:2015/7/21 15:07:5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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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年理财规划师成绩查询复查通知

关于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复查的通知

尊敬的考生:

2015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已经发布,现就统一鉴定成绩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查的职业等级

序号职业等级科目
1公关员五级理论知识、操作技能
2秘书二、三、四、五级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3秘书涉外二、三、四级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英语、综合评审
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一、二、三、四级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5营销师一、二、三、四、五级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6物流师一、二、三、四级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7心理咨询师二、三级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8项目管理师一、二、三、四级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9.企业信息管理师二、三级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10.企业培训师一、二、三级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11.理财规划师一、二、三级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12电子商务师二、三、四级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二、成绩复查程序及时限

(一)凡参加统一鉴定的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1),持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件在各区县鉴定中心规定的受理时间当天,将表格交到受理本人资格审查的区县鉴定中心(鉴定中心详细信息见附件2)。区县鉴定中心对考生情况核查无误后受理申请,填写《成绩复查申请受理单》,将回执交考生本人。

(二)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由区县鉴定中心将更正后的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于2015年8月13日后,到受理申请的区县鉴定中心领取《成绩复查结果通知单》。如复查后分数无变更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成绩复查相关规定

(一)成绩复查范围包括:

1、已参加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

2、主观题卷面是否有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3、论文、答辩分数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二)对于主观题、论文、答辩的专家评分标准持有疑异的,不属于核查范围,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不对试卷评阅标准进行评判。

(三)任何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原件。

(四)成绩复查只此一次,逾期者不再受理。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2.doc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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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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