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规定,经我厅核查,现有1549名申报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我厅将定期对名单予以更新,可在厅网站——勘察设计——注册执业栏目中查询。特此公告。
附件:1.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
3.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人员名单
4.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人员名单
5.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注册人员名单
6.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
7.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人员名单
8.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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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