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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教育考试院: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发表时间:2015/12/29 17:08:5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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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今日发布公告,对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13日-1月19日,欲报名考生请注意及时关注。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市报名将于1月13日开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以及《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243号)的要求,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市的考务组织工作。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3月12日(星期六)。考试方式采用上机考试和纸笔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 间 类 别3月12日(星期六)
上  午下  午
9:00-11:0013:00-15:0016:00-18:00
幼 儿 园综合素质(幼儿园)(机考)保教知识与能力(幼儿园)(机考) 
小     学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 
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中)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
中职文化课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试方式为上机考试,其他类别的考试方式暂为纸笔考试。

二、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免费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三、考试对象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上海市内(具体要求见下文中“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

五、报名及报名信息确认时间

(一)2016年上半年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报名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的办法。其中,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8:00-- 1月19日(星期二)16:00,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星期日)—1月20日(星期三)每天9:00—11:00, 13:00—16:00。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

各区(县)考区仍实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的方式。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和临港高校考区实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www.ntce.cn),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此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六、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报名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具体操作流程图见附件2。

(一)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2016年1月13日—1月1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

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第三步:选择考区、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考生选取的考区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报名信息确认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各区(县)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重要提示:凡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和上海体育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本校为考区,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和上海建桥学院四所高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临港高校考区,同时上述考区不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

(二)报名信息确认

现场确认: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高校考区除外,高校考区的考生采用网上审核的办法,各高校考区工作人员须在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网上审核)需在规定时限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含身份与户籍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和签字提交等事宜。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人员,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星期日)--1月20日(星期三),每天9:00-11:00、13:00-16:00,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以下所有规定材料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缺一不可)

1.上海市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但人事关系在上海的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非临时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市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

(3)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4.上海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

(4)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三)网上缴费

1.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审核通过后,须于2016年1月22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报名无效。)

2.网上在线支付报名费和考试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3.网上可在线支付的银行列表见附件4。

七、考试收费

(一)考试收费全部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不再接受现场缴费。按每人每科目考试费40元,每人每次报名费10元收取。

(二)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若需要发票可于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1月22日(星期五)(每天09:00-11:00,13:00-16: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考区领取发票(详见附件5),不得跨考区领取。

八、准考证获取与打印

(一)报名结束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高校、各区(县)的考试报名和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

(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2016年3月7日-3月12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九、其他说明

(一)各区(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咨询电话一览表见附件6。

(二)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本人成绩。

(三)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考生寄出邮戳为准)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成绩复核书面申请,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见附件7(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查询),邮寄至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收(信封上还须标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字样),邮政编码:200235,工作人员收到成绩复核申请后10个工作日予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四)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五)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请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21-62523036,网址: www.shehr.cn。

(六)2016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预计4月19日开始,具体请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面试公告。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 www.shehr.cn)查询。

(七)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 ,电话010-82345677。

(八)本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确认点一览表

2.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5.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发票领取点一览表

6.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7.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

附件1: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确认点一览表

17个区(县)考区现场确认点信息一览表
序号考区名称现场确认点名称地址电话
1黄浦区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凤阳路152号63271614
2静安区静安区业余大学胶州路601号62530762
3徐汇区徐汇区业余大学大木桥路434号64168608
4长宁区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62787558
5普陀区普陀区人才交流中心枣阳路108号1717室62221298
6闸北区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原平路55号66115178
7虹口区虹口区招生办公室大连西路203号63063079
8杨浦区杨浦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鞍山路230号65381027
9宝山区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永乐路宝山七村88号6659316566593210
10闵行区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沪光路120号(君莲学校内)64921788
11浦东新区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潍坊七村702号58303406
12嘉定区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嘉定区嘉定镇启良路82号59524988
13青浦区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青浦区北淀浦河路1000号高招、学业考试办公室69202913
59205052
14松江区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松江区方塔北路318号57832347
15金山区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2号1404室57931675
16奉贤区奉贤区招生办公室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57418172
17崇明县崇明县教育考试中心崇明县城桥镇中津桥路116号59624534
凡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和上海体育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本校为考区,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和上海建桥学院四所高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临港高校考区。下列高校考区实行网上审核确认的办法,不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及现场确认。
高校考区网上审核点信息一览表
1华东师范大学(在校生)54342954
2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在校生)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在校生)60252188645153436025218864515343
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在校生)39966126  39966105
4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在校生)66115178
5上海体育学院(在校生)51253159
6临港高校(四校在校生)58139417

备注:

1、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周日)--1月20日(周三),每天9:00-11:00, 13:00-16:00。

2、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区(县)考区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报名信息确认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

附件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

附件4: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序号名称银行卡列表
1招商银行一卡通;信用卡
2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准贷记卡;龙卡储蓄卡
3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牡丹储蓄卡;工行活期存折;
4平安银行信用卡/一账通卡信用账户; 借记卡/活期存折/一账通卡存款账户
5民生银行民生借记卡;民生信用卡
6兴业银行兴业储蓄卡;兴业信用卡
7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准贷记卡;金穗储蓄卡
8广东发展银行广发信用卡;广发借记卡
9北京银行借记卡;信用卡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绿卡;信用卡
11华夏银行华夏储蓄卡
12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太平洋借记卡
13浦发银行浦发借记卡;浦发信用卡
14中国光大银行借记卡;信用卡;活期一本通
15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凤凰借记卡
16渤海银行渤海银行借记卡
17中信银行中信借记卡;中信信用卡
18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中银人民币信用卡
19上海银行借记卡、信用卡
20银联支付各大商业银行和地方性银行

支付方式:使用首信易支付平台进行网上支付。考生需要持有首信易支付平台接受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目前,首信易支付平台接受24家银行卡的网上支付业务。考生在支付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

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电话:

(010)4008182626或82652626转分机6644,6829,6576(9:00-17:30)

(010)82652963,82652961 (9:00-17:30)

(010)59321108(24小时)

附件5: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发票领取点一览表

序号考区名称发票领取点名称地址电话
1黄浦区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凤阳路152号63271614
2静安区静安区业余大学胶州路601号62530762
3徐汇区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百色支路28号54361040
4长宁区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62787558
5普陀区普陀区人才交流中心枣阳路108号17楼62221298
6闸北区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原平路55号66115178
7虹口区虹口区招生办公室大连西路203号63063079
8杨浦区杨浦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鞍山路230号65381027
9宝山区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永乐路宝山七村88号6659316566593210
10闵行区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沪光路120号(君莲学校内)64921788
11浦东新区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潍坊七村702号58303406
12嘉定区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嘉定区嘉定镇启良路82号59524988
13青浦区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青浦区北淀浦河路1000号高招、学业考试办公室69202913
59205052
14松江区松江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松江区方塔北路195号57837092
15金山区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2号1404室57931675
16奉贤区奉贤区招生办公室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57418172
17崇明县崇明县教育考试中心崇明县城桥镇中津桥路116号59624534
18高校考区华东师范大学(在校生)东川路500号(第一教学楼415)54342954
19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在校生)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在校生)桂林路64号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号楼408室6025218864515343
20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在校生)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3996612639966105
21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在校生)原平路55号66115178
22上海体育学院(在校生)长海路399号51253159
23临港高校(四校在校生)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上海建桥学院学生事务中心206室58139417

备注:

考生网上在线支付成功后,若需要发票可于2016年1月21日-1月22日(每天09:00-11:00,13:00-16: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所选考区对应的发票领取点领取发票,不得跨考区领取。

附件6: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序号区(县)名称笔试政策咨询部门咨询电话
1上海市上海市教育考试院64946675
2黄浦区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63271614
3静安区静安区教育事务综合管理中心62887602
4徐汇区徐汇区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54665872
5长宁区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62787558
6普陀区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62221298
7闸北区闸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56624976
8虹口区虹口区招生办公室63063079
9杨浦区杨浦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55833009
10宝山区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6659316566593210
11闵行区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64921788
12浦东新区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58303406
13嘉定区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59524988
14青浦区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人才中心6920291359710231
15松江区松江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57837092
16金山区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57931675
17奉贤区奉贤区招生办公室57418172
18崇明县崇明县教育考试中心59624534
19华东师范大学(在校生)54342954
20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在校生)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在校生)60252188转243
21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在校生)3996612639966105
22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在校生)66115178
23上海体育学院(在校生)51253159
24临港高校(四校在校生)58139417

附件7: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

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核查科目代码网站查询分数电话申请日期
       
  
  
电子邮箱 

备注:

1、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考生寄出邮戳为准)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查询)。

2、表格填妥后邮寄至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收(信封上还须标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字样),邮政编码:200235,工作人员收到成绩复核申请后10个工作日予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申请人: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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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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