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浙人社发〔2015〕130号)等文件精神,经丽水市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雷振东等171人具有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市纪委派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30日起至2017年1月7日止。
四、联系方式:丽水市花园路1号丽水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邮编:323000。联系电话:0578-2091279(人事处),0578-2091285(市纪委派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0578-2091221(市人力社保专技处)传真:0578-2091273。
附件:2016年丽水市县级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30日
2016年丽水市县级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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