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统计局关于转发《2015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市)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钱江经济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经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与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现将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5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统考办〔2015〕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杭州实际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遵照执行。
1.严格报名条件,各单位对申报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严格审查其所获得的学历、职称及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原件和复印件资料需齐全。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2日到1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杭州市市民中心A座10楼1002办公室(解放东路58号,联系电话:85257361)。
4.报名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统计局应将本地报考人员集中统一上报至杭州市统计局;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统计局应在个人报名表的“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有主管单位的市直单位应由主管单位统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统计局组织人事处,无主管单位的市直单位由本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市统计局组织人事处。
5.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凡参加高级统计师考试合格人员,第二年起需每年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作为今后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的重要条件,不参加专业技术继续教育或学分(满分72分)没有完成的不能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操作方法是:一是高级统计师考试合格人员首先将本人“高级统计师网上学习注册信息”报当地统计局,各地统计局统一将汇总的信息上报杭州市统计局组织人事处。二是市统计局组织人事处对上报人员进行网上开通,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告之本人参加网上学习。三是高级统计师考试合格人员,通过网上自学,按要求完成每年继续教育的72学分。
附件:
《关于2015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doc《(浙统考办〔20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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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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