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市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完成,请携带身份证(如帮助他人领取,请携带被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教育局人事科(404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我局只发放在市教育局申报并通过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其他类别证书的领取请联系申报的县(区)教育局。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截止到2014年9月4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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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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