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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人才网: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2/7/20 17:18:2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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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中省属驻邢有关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49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21日举行,考点设在邢台市。

1020

 

上午 0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21

 

上午 0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间为:2012年7月12日至8月3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8月3日打印报名表

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2份、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有关证件、表中所填内容和上传照片无误后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报名材料审核后,要在报名表及所有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各主管部门持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8月6日至7日到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确认。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学位证、律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各类企业人员到企业注册地的县(市、区)人社局相关部门报名。

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到人事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报名。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相关部门及中省属驻邢有关单位人事处(科)务必要向报考人员说明报名截止时间,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并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①  所有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二代身份证须将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②  报名材料由2卷组成。每卷材料的顺序是:报名表1份装订在前,其余各复印件1份,按照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其它证件、证明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后,装订位置在纸张的上边居中。符合免试条件的,须将部分科目免试表放在每卷材料的最前面。

③  凡报名材料组档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三、报名资格依照原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和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全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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