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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考试院:2011年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2日至7月8日

发表时间:2011/6/24 11:54:0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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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1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34号),2011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于9月17日、18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1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22日10:00至7月8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自2011年7月8日17:00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时间:2011年7月4日至8日截止(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二楼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咨询电话:83776655。

(三)报考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与科目
 
时间
科目
9月17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18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三、考试方式

(一)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三)《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各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字迹勿潦草。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计算机读卡成绩无效。

四、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五、其它事项

(一)具体报名工作由市考试院组织。

(二)收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9〕152号文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基础考试60元/科,专业考试130元/科。

(三)考试用书:考试用书征订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具体事宜,请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

(四)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书、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名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五)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者,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外,还须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验证证明(深圳市学历验证地址:深圳市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6楼)在指定的时间到市考试院审核发证窗口办理领取相关证书手续。不符合条件者,考试成绩无效,不给予发放相关证书,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符合条件者,颁发相关证书。领证时间、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原文链接>>>>

附件:1、2011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11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程序及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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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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