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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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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07)45号〕文件精神,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满分为100份)。经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省级合格标准为50分;(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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