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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10/3/22 14:50:2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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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第15号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本着服务基层、方便考生的原则,就2010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阶段:

时间:2010年2月22日—3月22日。

注意事项:

1、自2010年起公共卫生类别考生及外籍考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及考试地点均设在长春考点,其它考生仍在吉林考点报名及考试。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www.nmec.org.cn)。考生网上报名时可以不上传照片,到现场报名时由考点采集并上传照片。

各单位要提醒考生尽早进行网上报名,以免报名后期因网络拥堵,错过报名时间。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或卫生部网站查询。

4、考生正式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国家医学考试网《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及考试承诺书等相关内容,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请考生确保姓名、身份证件类别、证件号码、毕业专业等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误,可能导致报名失败。考生的主要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及注册,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负责。

5、考生需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并对个人密码的使用及安全负全部责任。中大网校

6、网报成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照片采集、确认报名信息、办理缴费手续等工作。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

7、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向吉林市医学会咨询报名相关事宜,可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吉林市医学会确认报名资格。

(二)现场审核及照片采集阶段:

为减轻县(市)、区卫生局的工作和方便广大考生,取消了各县(市)、区卫生局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初审环节。

1、舒兰市、蛟河市、桦甸市、磐石市卫生局负责通知本辖区医疗卫生单位,考点将组织人员到当地进行现场审核和照片采集(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请考生提前咨询好报名相关事宜,以免现场报名时因报名材料不合格而延误报名。

2、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永吉县卫生局和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通知本辖区医疗卫生单位,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吉林市医学会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见附件)。

3、省属、市直及其它医疗卫生单位要通知本单位考生按时到吉林市医学会进行现场报名(具体时间见附件)。

注意事项:

1、为避免考生漏报,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及时通知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按时组织本单位考生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2、为报名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了《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尽早通知考生准备好报名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3、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将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携带过期身份证的考生不予报名。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证明原件由考点保存两年。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5、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6、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除需提供原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培训6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或在现场审核时报名参加好医生网站、华医网站医师资格考试远程培训)。

7、所有材料用曲别针别好,装入统一标准档案袋(可在报名现场购买),从上至下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执业证书原件、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试用期考核证明及各种复印件。

8、报名费:执业医师28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240元/人。

三、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2009年7月1日—7月15日。每个考生必须按《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按弃考处理。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提前报告市医学会考试办,并按考试办批准的新考试时间进行考试。

考生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携带过期身份证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

四、医学综合笔试

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09年9月11日、12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09年9月11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五、考试新变化

(1)自2010年开始,取消中医(含民族医)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中的西医内容。

(2)增设壮医、朝医和傣医考试,其中壮医考试自2010年开始每年举行1次,朝医和傣医考试自2011年开始逢单数年举行。

(3)自2010年开始,在现役军人考生的医学综合笔试中增加军事医学考试内容。军事医学考试大纲另行公布。

⑷《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10年版)》即将颁布实施,并将在全国医师资格考试中正式使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专家编写的医师资格考试系列指导用书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发行,请考生直接与人民卫生出版社联系(可网上购书)。

六、工作要求及有关事宜

1、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负责通知和指导考生报名,负责领取和发放准考证等事宜,确保考务工作顺利完成。因今年取消了县(市、区)卫生局初审环节,各级医疗机构更需要加强对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指导工作。

2、今年我市将继续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和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要求,严肃查处考试违规。

3、各单位要通知考生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携带过期身份证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

         附件

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

时间 考生试用机构 审核地点 联系电话
3月24日
8:30——16:30
丰满区 高新区  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 吉林市第六人民医院  吉林市中医院  吉林市职业病医院  化工总医院 新站结核病医院  造纸厂医院 吉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吉林市医学会 0432-62567069
3月25日
8:30——16:30
船营区 经济开发区 吉林市妇女儿童保健所  急救中心  血站  地方病二所  儿童医院  
5704厂医院 附属医院  市精神病院(民政)  卫生监督所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吉林市妇产医院  
和平医院  新世纪医院  碳素厂医院  计生委 教委 吉林市生殖保健中心 中水一局总医院
吉林市医学会 0432-62567069
3月26日
8:30——16:30
龙潭区  吉林市中心医院  吉林市第二中心医院  吉林市传染病医院  吉林市结核病防治所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  医院  吉林市凤凰医院  肛肠医院  吉化卫生处 吉林市医学会 0432-62567069
3月27日
8:30——16:00
舒兰市  舒兰矿务局总医院  舒兰精神病医院 舒兰市卫生局
医政科
0432-68260236
3月29日
8:30——16:30
永吉县  吉林市卫生学校  吉林市医院 吉林市医学会 0432-62567069
3月30日 8:30——16:30 昌邑区 吉林市医学会 0432-62567069
3月31日  8:30——16:00 蛟河市 蛟河市卫生局医政科 0432——67270108
4月1日 8:30——16:00 桦甸市 桦甸市妇幼 保健院 0432——6222507
4月2日 8:30——16:00 磐石市 磐石市卫生局医政科 0432——65223469
4月3日——4日
4月6日——7日
8:30——16:30
外地及未进行现场审核考生 吉林市医学会 0432-6256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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