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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08年价格鉴证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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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物价局,省物价局人事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人厅发[2008]83号)文件通知,现将我省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

120

72

法学基础知识

120

72

价格政策法规

120

72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120

72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100

二、资格证书办理
对达到上述合格标准者,请通知本人所在单位办理资格证书。办证时须填写《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一式3份及《领取中(高)级资格证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同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4张,经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审核盖章后送交省物价局人事处,由省物价局人事处统一到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皋兰路78号)办理资格证书。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成绩一律无效。
 
附件:
2008年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13人)。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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