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均为100分 |
均为60分 |
|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31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物业管理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物业管理师考试网组织的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及时获知(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