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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人事考试网:2014年卫生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发表时间:2014/1/3 14:15:5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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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报名时间:2014年1月8日-2014年1月25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月14日-1月27日,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1月14日-2月8日。

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3〕1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成绩单不再统一制作下发。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考生操作流程如下:

二、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按照《关于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6号)要求,做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在网上进行报名,然后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月8日-2014年1月25日。

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申报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注意:考生须在申报表指定位置分别手写联系方式、签名)。考生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注意事项: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大庆考区;2、考生在网上填写工作单位栏时必须填写“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如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工作单位栏填为“2224大庆油田建设集团”,点击可查看单位编码或咨询单位人事部门);3、上传照片前,考生应认真检查、核对报考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点击“照片维护”,按要求上传近期白色背景的数码照片。照片要求:长100-210像素,宽90-150像素,比例正常、清晰,形象庄重,不可遮挡面部主要特征(如眉、眼睛、耳朵等),jpg格式,大小5-35K;4、审核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报考信息无法修改)。

(二)现场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月14日-1月27日(节假日休息)。

考生的报考材料须由单位人事工作人员统一携带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新报考生或级别、专业与往年相比有变动的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两张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印章,将两张与网上报名同版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注意不要贴到上传照片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查档证明表>;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还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续考的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两份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印章,将两张与网上报名同版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注意不要贴到上传照片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1月14日-2月8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规定,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0元(含代国家收费)。经现场确认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时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二)参加纸笔考试的考生还要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六、网上查询成绩、打印成绩单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查询成绩,并于9月30日前下载打印成绩单。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为确保考生快速购买到正版考试用书,考生可采取到专业网站网上订购进行:考生可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365.cn )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0-18-8000

同时,为配合2014年卫生资格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2014年卫生资格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2014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 点击查看!

附件: 1、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相关文章:2014年度卫生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汇总

关注:在线模考 考试教材 报考条件 报名时间

附件1

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工 作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201418日-125

网上预报名

2014114日-127

现场确认(节假日休息)

2014114日-28

网上缴费

2014429日-525

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

人机对话

2014

51718

2425

08301000

基础知识

1100123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知识

16301800

专业实践能力

纸笔作答

2014

517

09001100

基础知识

14001600

相关专业知识

2014

518

09001100

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实践能力

20147月下旬

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查询考试成绩

2014930日前

下载打印成绩单

 

 

附件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考试方式
101
药学
纸笔
102
人机对话
103
口腔医学技术
纸笔
104
放射医学技术
人机对话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纸笔
106
病理学技术
纸笔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纸笔
108
营养
纸笔
109
理化检验技术
纸笔
110
微生物检验技术
纸笔
111
病案信息技术
纸笔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考试方式
201
药学
纸笔
202
中药学
人机对话
203
护理学
纸笔
204
中医护理学
人机对话
205
口腔医学技术
纸笔
206
放射医学技术
人机对话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纸笔
208
病理学技术
纸笔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纸笔
210
营养
纸笔
211
理化检验技术
纸笔
212
微生物检验技术
纸笔
213
病案信息技术
纸笔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考试方式
214
输血技术
纸笔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人机对话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考试方式
301
全科医学
人机对话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人机对话
303
人机对话
304
心血管内科学
人机对话
305
呼吸内科学
人机对话
306
消化内科学
人机对话
307
肾内科学
人机对话
308
神经内科学
人机对话
309
内分泌学
人机对话
310
血液病学
人机对话
311
结核病学
人机对话
312
传染病学
人机对话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
人机对话
314
职业病学
人机对话
315
人机对话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人机对话
317
普通外科学
人机对话
318
骨外科学
人机对话
319
胸心外科学
人机对话
320
神经外科学
人机对话
321
泌尿外科学
人机对话
322
小儿外科学
人机对话
323
烧伤外科学
人机对话
324
整形外科学
人机对话
325
人机对话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人机对话
327
中医肛肠科学
人机对话
328
中医骨伤学
人机对话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人机对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考试方式
330
人机对话
331
人机对话
332
人机对话
333
人机对话
334
眼科学
人机对话
335
中医眼科学
人机对话
336
耳鼻咽喉科学
人机对话
337
中医耳鼻喉科学
人机对话
338
皮肤与性病学
人机对话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人机对话
340
精神病学
人机对话
341
肿瘤内科学
人机对话
342
肿瘤外科学
人机对话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人机对话
344
放射医学
人机对话
345
核医学
人机对话
346
超声波医学
人机对话
347
麻醉学
人机对话
348
康复医学
人机对话
349
推拿(按摩)学
人机对话
350
中医针灸学
人机对话
351
病理学
人机对话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人机对话
353
口腔医学
人机对话
354
口腔内科学
人机对话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人机对话
356
口腔修复学
人机对话
357
口腔正畸学
人机对话
358
疼痛学
人机对话
359
重症医学
人机对话
360
计划生育
人机对话
361
疾病控制
纸笔
362
公共卫生
纸笔
363
职业卫生
纸笔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考试方式
364
妇幼保健
纸笔
365
健康教育
纸笔
366
药学
纸笔
367
中药学
人机对话
368
护理学
纸笔
369
内科护理
纸笔
370
外科护理
纸笔
371
妇产科护理
纸笔
372
儿科护理
纸笔
373
社区护理
纸笔
374
中医护理
人机对话
375
口腔医学技术
纸笔
376
放射医学技术
人机对话
377
核医学技术
人机对话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人机对话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纸笔
380
病理学技术
纸笔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纸笔
382
营养
纸笔
383
理化检验技术
纸笔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纸笔
385
消毒技术
纸笔
386
心理治疗
纸笔
387
心电学技术
人机对话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纸笔
389
病案信息技术
纸笔
390
输血技术
纸笔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人机对话

附件3: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卫人发〔2000〕462号摘)

第十条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四)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十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卫人发〔2001〕164号摘)

第九条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第十条 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九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第十一条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九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药、护、技初级(士)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初级(师)考试报名条件(职改字〔1986〕第20号摘)

第八条 医(药、护、技)师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2、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用专业技术问题;

3、借助工具书,能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4、中专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士工作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注意:1、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自2002年10月31日起,停止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

4、报名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3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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