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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事考试局:药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通知

发表时间:2013/8/2 17:31:0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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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3年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1月3日开考,2013年广东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报名时间:2013年8月8日-8月30日;资格审核时间:考后审核;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8月30日前;准考证打印:2013年11月4日-11月8日

关于做好2013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8〕218号),现将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8月8日 9:00- 8月30日 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 33mm × 48mm ),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 2013年1月1日起 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交费确认

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登陆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网上交费。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管理机构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 2013年8月30日 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省直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监考员签名),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相片及准考证等相关资料,进行考后审核。考生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在 2013年9月10日前 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后,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成绩合格人员复核,并将合格人员报名资料报送省人事考试局。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11月9日
8:30—10:00
药事管理与法规(初、中级)
10:45—12:15
药学(中药学、制药)专业知识(初、中级)
14:30—16:30
药学(中药学、制药)专业实践能力(初、中级)

三、考试方式

(一)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我省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四)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均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按照属地原则,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

3.省人事考试局对全省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进行抽查和监督指导, 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定视报考人数而定。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 11月4日 9:00- 11月8日 17:00期间自行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六)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8〕729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七)考试用书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报名参加2013年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员可采用网络化培训模式,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参加培训考生登陆机构网站进行报名(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详见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欢迎听课。

除统一采取网络化培训形式外,或将采用现场面授(定点定时)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咨询:010-53688886  传真:010-63737385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为确保考生快速购买到正考试用书考生可采取到专业网站网上订购进行:

考生可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365.cn)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0-18-8000

同时,为配合2013年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击订购

附件

1. 2013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3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 2013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 2013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5.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购买流程及配送方式

6.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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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以上关于2013年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主要参考官方公布考务文件时有改动,请考生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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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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