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港考区合格人员证书的通知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港考区)合格人员证书开始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7年3月27日至4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办理地址:贵港市财政局1楼107室。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如由代理人办理,同时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2、近期同一相底(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其中1寸3张、2寸1张(需提供由照相馆拍摄和专业冲洗照片机构制作的清晰不易掉色彩色照片)。
3、本人填写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中级职称必须填写工作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请合格人员自行登录贵港市财政局网站下载中心(会计科)栏下载《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本表填写过程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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