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人事考试中心:2012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2/7/12 9:37:3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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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46号)的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21日举行,考点设在石家庄。

二、2012年我市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 7月12日至8月3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8月3日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累计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2份、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市规划局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市规划局严格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的有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后由市规划局汇总考生报名材料,于2012年7月18日到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录考职考部(乾阳大酒店7415房间)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及考务费用,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三、根据人考中心函【2002】27号、冀职考函【2002】11号、人发【1999】39号、人发【2000】20号、人办发【2001】38号文件精神,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考条件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9、人事部、建设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免试条件及科目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四、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3科目为客观题,《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城市规划实务》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根据计价格[2000]546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另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考生另交考试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七、考试教材的征订及考前培训安排等有关事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

八、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九、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 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2、2012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1

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附件12012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姓名

 

档案号

 

报名序号

 


身份证号

 

从事城市规划工作年限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历

 

学位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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