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2018年第一批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名单
(第01号)
根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关于2018年第 1 批房地产经纪人初始、延续与协理登记人员名单的公告(第1号),罗锋等17人符合初始登记条件(附件1),庄晓征等13人符合延续登记条件(附件2)。应志绩等16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条件(附件3)。上述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书。
取得《房地产经纪人登记证书》,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附件:1.浙江省2018年第一批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人员名单
2.浙江省2018年第一批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人员名单
3.浙江省2018年第一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人员名单
浙江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
2018年 1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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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