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局委及驻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河南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考函【20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2日9:00至2012年6月25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26日至2012年6月2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逾期不再办理。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职称科(可乘16路到康平小区下车)。
二、现场资格审查程序:
各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查资料交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到市人社局职称科进行资格审查;免试科目的考生,经市人社局职称科初审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楼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到市人社局五楼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服务大厅考试窗口。
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
(2)《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2份;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职业实践时间和设计业绩的证明;
(6)基础科目考试已通过报考专业科目时,需附基础科目考试通过成绩单;
上述资料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请各单位或考生不要自制表格,务必从附件中下载打印资格审查汇总表,认真、完全地填写各项内容,并附电子盘。
五、各位考生考试通过办理资格证书时仍需提供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管。
六、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
七、联系方式: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3666646
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考试科 3666693
附件: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河南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考函【20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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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