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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事考试网: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审查缴费通知

发表时间:2012/1/29 16:44:3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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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定于2012年6月16、17日期间进行,根据浙考发〔2012〕2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12年浙江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21日至23日,网上缴费时间为3月16日至25日。具体规定如下: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2月21日至23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国土资源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在杭的省直和中央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人员到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杭州市西溪路118号,上午8:45-11:00,下午2:00-5:0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0571-88877789、88877863。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市必须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3月8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3月16日至2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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