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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人社网:2014注册资产评估师报名时间

发表时间:2014/7/1 17:36:0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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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4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时间为9月6、7日,2014年衡水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10日17时30分,资格审核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8日17时30分,准考证打印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4日。

 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及驻衡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河北省人事考务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4]3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14年考试时间为9月6、7日

考试时间9月6日上午 8:30-11:00经济法

下午 1:00-3:30 财务会计

下午 4:30-7: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7日上午 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 2:00-5:00 资产评估

二、报名时间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10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2014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8日17时30分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考生于2014年7月10日到市人力资源大厦(802房间)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所持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表》2份、相关证件(学历证或通过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2))、身份证等)复印件2份,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部分科目免试人员须带《报名表》3份、免试表3份(每张粘贴一张像片)、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2))、经济类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3份,并携带相关免试材料原件。

3、所有报名材料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统一报名

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2,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网上缴费完成后,请报考人员务必重新登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16-5。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8月28日至9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七)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四、考试违纪人员的处理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河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冀人发[2004]76号)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2年内不得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等。

五、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建筑工程评估基础》、《经济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5个科目,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考试科目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考生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

结合资产评估师考试大纲要求,中大网校资产评估师考试网特制定了2014年资产评估师零基础通关课程及方案,点击查看详情>>

报名咨询电话4000-18-8000

2014年资产评估师考试大纲暂未公布,请参考2013年资产评估师考试大纲,点击查看。同时,广大考生可在中大网校网上书店预订最新2014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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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doc

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doc

  1. 注:以上信息是参考2014年衡水资产评估师考务通知做的相关改动,请考生以衡水人事考试网官方文件公布内容为准,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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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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