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已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件的人员是否需要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
问题2: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是否必须经过注册后才能以注册计量师的名义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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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的。必须经过注册才能以注册计量师的名义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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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初始注册有什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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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初始注册者,可自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在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注册申请表; (二)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四)逾期申请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五)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计量检定员证》; (六)相应注册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问题4:哪些人可以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的考核认定? |
问题5:一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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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级注册计量师的申报条件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2004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工程类或工程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2)、(3)项中各一项条件的人员:
(1)学历和业务工作年限 ①取得理学类、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5年。 ②取得理学类、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2年。 ③取得理学类、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0年。 ④取得理学类、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7年。 (2)技术业绩 ①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排名前3名),主持完成1项以上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的研制工作,其研究成果已作为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投入使用。 ②获得与计量专业相关的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排名前5名)。 ③获得与计量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一等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排名前3名)。 ④获得2项以上与计量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二等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排名前3名)。 ⑤获得3项以上与计量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3等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排名前3名)。 (3)学术水平 ①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名),完成1项以上已颁布实施的《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制订工作(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目录》)。 ②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或在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计量技术相关论文3篇及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③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计量技术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的章节在5万字以上。 |
问题6:提交的报考信息出现错误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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