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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转发四川省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通知

发表时间:2017/10/27 17:41:5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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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驻雅各单位及市级各主管部门:

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雅财会〔2017〕22号附件.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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