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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人事考务中心:2016年出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发表时间:2016/7/11 14:34:2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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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务中心《关于201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6]27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6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 “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包括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② 2001年8月7日之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⑥2001年8月7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⑦2001年8月7日之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在2001年8月7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学历及工作年限的要求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考务中心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21日至8月2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 平 台(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2日17时30分。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2日。请考生及时与企业注册当地县人社局职改办或个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咨询具体报名受理时间,以免影响个人报名。网上公布的现场报名时间为市直各业务主管部门人事科及县人社局汇总上报时间。

如需开发票考生请于2016年8月24日-26日开票,逾期不再补开。

现场审核和开票地点: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613房间。电话:3024184。

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所持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一式两份。

3、2002年(包括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毕业生需提供带有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包括2001年)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并要复印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式两份。聘任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免试人员所有报名材料(包括复印件)需提供一式三份和免试表一式三份。

7、上述所有报名材料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直有关单位人事处汇总后统一报市人事考务中心。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月12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7-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报名表1份及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报省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五、考生报考须知

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仅部分从事而非全职从事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5、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6、如发生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考试管理机构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

六、违纪处理规定: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者和有关工作人员,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严肃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

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①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②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③国务院新闻出版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④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七、考生注意事项: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各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全国统一实施。考生注意: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考试收费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68元。

九、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出版单位负责,各市可集中征订。

(一)《全国出版专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16年版)、《出版专业基础》(中级,2015年版)、《出版专业实务》(中级,2015年版),商务印书馆出版。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36号(100710)

联系人:孙惠

电话:010-65219026

(二)《出版专业基础》(初级,2015年版)、《出版专业实务》(初级,2015年版),崇文书局出版。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街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C座11楼

联系人:张衍亮

电话:027-87679710/87679711/87679712(传真)

18507129696

(三)《数字出版基础》(初级、中级,2015年版),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288号华信大厦(100036)

联系人:宋紫鹤 杜长安

联系电话:010-88254042/88254888

(四)《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2016年版),大象出版社出版。

联系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16号(450044)

联系人:张士彬

电话:0371-63863513、63863551

(五)《著作权案例评析》(2009年增订版,作为学习用书),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

联系地址:上海陕西北路457号(200040)

联系人:陈怀远

电话:021-62472088-343

附件 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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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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