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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临时消防工程师考试时间:9月23日

发表时间:2014/9/11 14:32:5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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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过渡期资格认定资料核查情况和考试工作的公告

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的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过渡期资格认定工作,现将资格认定资料核查情况和考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认定报名人员资料核查情况公示

经消防总队组织对各单位报名进行统一核查,将各单位拟参考人员的资料核查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12天(9月5日至9月16日)。其中核查情况分为“符合要求、资料待查、弃考”三种情形,“符合要求”指的是符合参加考试资格,“资料待查”指的是可参加考试,但在9月26日之前补送更正资料,考试、考核双通过的人员方可取得过渡期替代资格,“弃考”指的是报名过程中参考人员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公示期间,各单位需对参考人员名单进行最终确认,并在9月16日前将报名确认表(见附件2)交至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处(可用扫描件发至511850093@qq.com邮箱)。报名确认表需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标志有“资料待查”的报考人员可以在9月26日之前补送更正资料。本次考试的“合格率”和“缺考率”作为申请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评审的重要条件。

二、考试工作相关说明

(一)领取准考证

9月17日至9月22日,各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到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9月23日(周二)下午14:30—17:00;

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古田三路),湖北警官学院北院教学楼(地图见附件3);

3、考试座次表:具体见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参考人员需提前安排时间到考场附近熟悉路线和周边环境,避免不能按时参加考试;

2、参考人员务必对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携带铅笔、黑色中性笔、橡皮等文具,提前三十分钟到达湖北警官学院北院教学楼楼前集合,开考后有序进入考场;

3、参考人员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凡未携带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4、联系方式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69号省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处 张颖 027-87269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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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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