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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0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6月11-20日报名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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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会考[2007]8号

各市(州)财政局、人事局、省直各部门、中央在甘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0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勤政,爱岗敬业;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务专业)资格五年以上。

2、具体条件: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8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20年以上;

(4)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属单位或在森林、矿山、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25年以上(评审兰外有效、企业有效或单位有效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5)符合我省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者。

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当年12月31日。

二、考试方式

1、考试时间: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时间定为2007年9月2日上午8:30—12:00.

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3、考场设置: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由省会计考办在兰州市统一设置考场。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6月11日——6月20日

2、报名办法:本人填写《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呈报单位留一份,上报省会计考办一份,经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持以下材料及报名费、考务费到指定地点报名:

(1)学历证书;

(2)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1份由呈报单位留存,1份报省会计考办);

(5)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考务费。

(6)报名费10元,考务费90元(市、州、矿区第人上交80元)。

四、考试管理

1、各市(州)、矿区报名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主办,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和中央在甘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6月30日前上报省会计考办(会计考试中心)。

2、省属各厅(局)、企业集团(公司)及中央在兰单位、社会团体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由财务部门按照会计人员管理分工,分别上报省会计考办(会计考试中心)和兰州市财政局会计局。

五、考试用书

1、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由财政部门组织专家修改,并经人事部审定,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2、《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07),由中国会计学会编写。

3、需要购买《考试大纲》、《辅导用书》者,请在报名时预订。各市(州)、矿区于6月20日前上报预订汇总数。

六、考试要求

1、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和评审是评价工作的两个环节,考试合格后,还须符合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经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因此,各单位组织报名时,应提醒考生阅读“报名表”的“须知栏”的内容,并让考生本人签字。

2、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将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并对本人证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3、中央在甘单位所属会计人员依据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的,单位人事部门应在报名表的审核盖章栏目内,特别注明“符合本部门破格条件”的字样。

4、中央在甘单位在确定本部门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时,如有需要,可与省会计考办联系,取得本部门考试人员成绩相关信息。

5、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要分工专人负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并认真核查考生的证件及相关资料,按时上报考试人数及报名表。

省会计考办联系人:吕迎潮,联系电话:0931-8891028;

会计考试中心联系人:葛永梅,联系电话:0931-8891048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6月1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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