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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于11月21日开通

发表时间:2015/11/21 10:55:1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2015年全国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开通>>

2015年天津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于11月21日开通。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官网为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考生也可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或拨打查分热线查询本人成绩,2015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如下。

(1) 查分时间: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2015年司法考试成绩在11月21日上午8时公布。

(2) 网上查分:考生可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 gov.cn),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码、登录密码等信息查看成绩;

(3) 电话查分:联通用户请拨打11699800查询本人成绩。

(4) 打印成绩单:考生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查分注意事项:

(1) 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 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 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并点击下面的链接后查 询并记下自己的报名序号;

(3) 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4) 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成绩核查须知: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证书管理:

A类: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

B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主要

是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有关适用本科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将任职、执业学历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规定

而采取的措施。

C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而得到照

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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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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