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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0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4月13日至23日领取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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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增考专业类别合格证明)发放通知

2008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专业类别合格证明)定于2009年4月13日至4月23日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放时间:2009年4月13日至4月23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发放地点: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二楼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审核发证窗口11号窗。

发放办法:

(1)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窗口领取证书(专业类别合格证明)和报名发证登记表(注:报名发证登记表领取后须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请妥善保管);

(2)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合格考生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外,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
二○○九年四月十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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